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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是我國憲法的題中應有之義
●黨的領導是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體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
●沒有黨的領導,就不可能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
全面加強黨的領導
張衛國代表(山東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
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載入憲法,在理論、實踐和制度上都令人信服,我完全贊同。
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和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是人民的選擇和歷史的選擇。我國憲法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制定的,憲法確定的國體和政體,充分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黨領導人民制定、執行、捍衛憲法和法律尊嚴,憲法也要為堅持黨的領導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歷史經驗證明,沒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沒有社會主義在中國的實踐,就不可能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然會淪為空想。
現階段,中國共產黨總攬全局和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已經在國家運行機制和各項制度中得到了充分體現,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顯示出了無可比擬的優越性。憲法有必要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上升到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層面,使之具有更強的制度約束力和更高的法律效力。
楊軍代表(云南省保山市市長):
將“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載入憲法,是推進憲法完善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此,我完全贊成,堅決擁護。
中國共產黨領導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間是內在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只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才能保證社會主義制度性質不被改變,人民才能真正成為國家主人。從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高度確定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有利于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實現全黨全國人民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一致,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始終沿著正確軌道向前推進。
在憲法序言確定黨的領導地位的基礎上,進一步在憲法總綱規定的國家根本制度中充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有利于增強社會各界堅持黨的領導、維護黨的領導的自覺性,有利于對反對、攻擊和顛覆黨的領導的行為形成強大震懾。
鞏固國家現代化建設的政治基礎
楊永英代表(貴州省黔西南州州長):
新中國成立之初,憲法就明確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肯定了黨領導人民開展革命和建設的歷程與成就。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能在各方面取得令世界矚目的巨大成就,其根本原因就是堅持了黨的領導。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攻堅克難、砥礪奮進,取得了全方位、開創性的成就。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載入憲法,在國家的根本大法中確認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更加夯實了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政治基礎。
對少數民族地區而言,只有在堅強有力的政治領導和組織保障下,才能實現民族團結,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進步。中國共產黨自成立開始,就高舉民族團結進步的旗幟,致力于各民族的團結發展。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載入憲法,有利于黨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正確貫徹落實,加快民族地區發展的步伐,確保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張銳代表(中國長江航運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我們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
治理一個13億多人口的國家,沒有一個堅強有力的黨來領導是難以想象的;把一個13億多人口的國家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需要一個堅強有力的領導力量,這就是中國共產黨。
黨的領導地位從來不是自封的,更不是強加的,而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今天,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近代以來久經磨難的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迎來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中國人民已踏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征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可能還會經歷許多風雨、克服許多艱險,從根本上講,還是要靠黨的領導、靠黨把好方向盤。
總攬全局 協調各方
胡啟生代表(安徽省銅陵市市長):
憲法是國之根本、法之源泉。憲法修改舉國關注、激蕩人心。此次對現行憲法作出21條修改非常及時、非常必要,我堅決支持和擁護。
我們國家要實現宏偉目標,戰勝前進路上的風險挑戰,從根本上講還要靠黨的領導、靠黨把好方向盤。這次修改憲法,在總綱中明確寫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對于我國毫不動搖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確保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國人民有效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極為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作為一名人大代表,我要學習貫徹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帶頭做憲法的忠實尊崇者,為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貢獻自己的力量。
安偉代表(河南省三門峽市市長):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一個重要論斷。“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寫入憲法,是把黨和人民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通過國家根本法確認下來,使之成為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為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活動準則。
這次憲法修改,涉及堅持黨的領導、人大制度、統一戰線制度、憲法宣誓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監察制度等。這些重大修改,必將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適應提高中國共產黨長期執政能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
本次憲法修訂工作啟動嚴謹,修改內容嚴肅,修改程序嚴格,整個過程充滿科學和民主精神,既積極適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我完全贊成、堅決擁護。